UPS操作要求及条款说明
请您仔细参阅以下条款,在您接受我公司服务同时即默认您已详细阅读过此价格表备注内容以及我司托运条款,并接受各条款的约束。 一、附加费(以下所有杂费费用,补收费用按UPS提取日期起6个月内有效。) 1、燃油附加费费率每周将随国际燃油价格浮动,详情请查阅www.ups.com 网站公布数据。 2、偏远地区附加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6*燃油/kg,最低收费人民币269*燃油/票,快件递送至偏远或无法提供服务的地区则会征收此项附加费。(6个月内通知有效,请各客户自行查好偏远。) 3、住宅地址递送附加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3*燃油/票。欧洲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收件人资料非公司的,发货前加收私人住宅费,我司加收费用的同时不做扣件确认。收件人资料是公司的或除欧美其他国家非公司的,发货前不加收,如UPS账单有收取,我司会补收。私人住宅费账单补加收6个月内有效。 4、星期六递送服务附加费:每票人民币125元*燃油,此费用将向运费支付方收取。 5、退件手续费:因货物被收件人拒收,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未能完成投递,被退回香港的货件,UPS需收取每票人民币78元的手续费。(不包括退回运费及产生的关税和仓租等费用在内)。 6、特殊包装货件以及超大货件附加费用的收取: (1)以下几种包装均会产生每件包裹人民币108元*燃油附加费用 A.任何物品未有装在完整封闭的瓦楞包装纸箱内,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金属、木材、坚硬塑胶、软塑胶(例如胶袋)或发泡聚苯乙烯泡沫(例如发泡胶)等外部托运容器; B.任何未有以瓦楞纸完全包裹好的物件(如圆桶、鼓、提桶或轮胎等); C.任何不规则形状的货物; D任何最长一边长度≧118cm或第二最长边≧74cm的包裹; E.任何单件货物实重超过24KG(含24KG,实重23.1KG也算24KG); (2)长+(宽+高)*2≧295CM;超过此尺寸,会产生每件包裹人民币527元*燃油附加费用(也不会产生第1项的108元*燃油附加费) 当包裹长度加周长[(2x宽)+(2x高)]之总和≧295厘米,但不超过UPS的最大的限制长度395厘米,UPS便会考虑把这一项包裹视为一项大型包裹。大型包裹最低付款重量为40公斤。当UPS向客户收取大型包裹附加费时,则不会收取第1项的108元*燃油附加费; (3)以下几种情况无服务(另美线(美加墨)暂不接受单票大于20箱的货件,单票超过20箱,需分票出货): a. 任何包裹的最长一边 (长度) ≧270厘米; b. 任何包裹的实重≧68公斤; c. 长+(宽+高)*2≧395CM; d. 麻包袋包装货物。 ☆ UPS不承运超过以上几个条件的包裹,被UPS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会拒收,如果因遗漏发现而被安排出口的此类货件,UPS会完成此派送服务,并自动会向发件客户收取此附加费。收取此费用时,其他的附加费仍会正常收取(含大型包裹附加费和附加手续服务费)。 7、 地址更正附加费:每件人民币94.00元,每票最高收费人民币273.00元。地址更正附加费适用于,基于以下因素而未能派递的任何货件: 【1】发件人给予错误或不完整的收件人地址数据,如收件人地邮区, 城市, 国家, 地址内容等 【2】收件人已迁离运件标贴或运货单上所注地址,如收件人已搬迁, 或派件时酒店的客人已退房 【3】收件人已离开运件标贴或运货单上所注公司,而该公司亦拒绝签收; 发件人在交货时请提供准确完整的收件人资料信息,以避免货件到达目的地后产生额外费用甚至影响清关派送,如因收件人信息不完整导致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概由发件人承担。 8、 由发件人支付目的地进口税金须收取手续费用:人民币150票;货件在目的地产生的税金、清关费、海关罚款等费用,如收件人未付,我司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并按标准收取手续费;货件在目的地产生的税金、清关费、海关罚款等费用,如收件人未付,我司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并按标准收取手续费。 9、 单票申报价值超过USD120(含USD120),需收取超值报关费人民币25/票。申报超过USD5900(含USD5900)超值报关费计算方式如下(申报价值*7.8-46000)/1000*0.25+25)。 10、 1、一般贸易报关货物杂费收取情况如下: 【1】一般贸易报关费RMB200/票,如多票货物合并使用同一份报关资料,则自第二票起,需加收操作费RMB10/票。 【2】医疗用品/器械做一般贸易报关需额外加收RMB200/票; 【3】客户要求改单或删单,不是查验现场改的,例如改货源地之类收取改单费人民币150/票; 【4】海关查车,资料与货物申报不符,查验现场改单,收取改单费人民币500/票; 【5】海关查车,货物原因海关不允许报关需要退运,收取现场处理费人民币500/票; 【6】海关查车,如因货物本身,货物资料不符导致海关押车,收取手续费200/票和压车费人民币2000/天。 如因客户货物本身异常原因使我司港车在运输途中导致车辆扣押或者报关改单,海关退运,货物送检/核价等情况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皆由寄件人承担。 2、一般贸易报关货物操作要求如下: 【1】提供一般贸易报关(报大关,D类报关,单独报关)服务,当天报关的截件时间为上午12:00。 【2】所有单独报关/D类货件,货物上需贴“D类”或“一般贸易”标签。 【3】随货运单以及清单备注“D类报关”或“一般贸易报关"。 【4】报关资料需与我司报关同事单独交接。 11、 货件寄出后不论什么原因被退回所产生的退件费,我司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如因目的地退回从而产生关税的,需按货物申报价值预收关税税金;美国:按每票申报价值的20%收取,最低人民币500/票。欧洲及其他国家:按每票申报价值的30%收取,最低人民币1000/票。 12、UPS快递渠道发往美国的货物,发票申报品名项目或海关编码3个以上(不包含3个),超出的品名项目需收取超品名附加费RMB20/项。出口到加拿大的货物,发票申报品名项目或海关编码5个以上(不包含5个),超出的品名项目需收取超品名附加费RMB25/项。 13、所有通过UPS渠道出货之货件,当海关或相关部门需要查验进口或出口包裹货物时,每票货件需加收查验费RMB150/票,此项收费用于承担UPS配合完成查验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论货件最终是签收,销毁,或者退件,此费用默认始终产生并由寄件方支付,发货前请留意此条款,走货则视为默认以上条款,不得有任何争议。 14、从2024年4月7日起,UPS将实施每票托运最高人民币39元的实体商业发票附加费。所有非无纸化出口预付/到付,AWB无显示EDI无纸化标识的,均会产出实体商业发票附加费。 无纸化目的地请参考“UPS无纸化国家查询”链接 二、注意事项及赔偿条例 1、使用本价格表的理赔标准:货物经UPS运输(UPS有取件记录)过程发生损毁灭失,只按发票申报价值理赔且每票赔偿最高不超过USD100,不免损毁灭失部分的运费;如果货物UPS未有提取记录发生损毁灭失,我司免收损毁灭失部分的运费和赔偿发票的申报价值(每票最高赔偿额为USD100,即发票申报价值超过USD100的,按最高限额USD100赔偿);如果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超过USD100,请务必自行购买保险,避免造成损失。 2、服务区域与重量段以各产品渠道报价表为准。包裹袋需要计量体积重量。 3、重量计算方式为:一票多件货物的总计费重量按每一件货物的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中较大者计算,每票货物的计费重量为每一件货物的计费重量之和。案例如下: 案例1 实重 体积重 计费重量 第一件货 10.8KG 7.2KG 11.0KG 第二件货 12.8KG 18.1KG 18.5KG 第三件货 13.2KG 15.2KG 15.5KG 则这票货的总计费重量为11.0+18.5+15.5=45KG 4、如发现交货重量如与我司收货重量不符,当面交货的需当面核实确认,非当面交货的如发现重量异常,需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并提供清单或运单举证,超1个工作日未举证则视为默认我司收货重量,后续提出举证视为无效。 5、交货时需提供交接清单及一式二份的商业发票,运单上必须注明在我司的出货渠道。发票上请注明货物详细的品名、8位数海关编码、材质及用途。此产品需更换发票出货。 6、不接受纯电池货物,接受内置电池或配套电池货物,如货物带有内置电池或配套电池需在发票和运单上注明,如无电池请在运单和发票注明NO BATTERY。 7、不接受电池产品目的地:请参考“UPS不接受电池国家”链接。 8、目的地海关认定货物是品牌货物,或者是CE、蓝牙、HDMI、FDA、FCC、Lacey Act、DOT等认证的问题,或者货物属于当地反倾销货物或不符合目的地国家进口要求的货物,客人需要提供相应授权书或认证报告,如果提供不了导致货物扣关甚至退运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 9、因欧盟安全申报系统(ICS)将在2023年3月1号起开始实施第二阶段关务调整 ,发往欧洲国家的货件或途经欧洲中转至非欧盟国家的货件,必须提供货物详细申报内容(货物品名,货物用途,货物材质,收件人的VAT或者EORI号码等)以及货物与之对应的海关编码,如因客户申报不详或者申报资料不全,将有可能导致报关文件无法提交给海关当局导致货物无法清关转运或者退运,因此产生的后果皆由寄件人承担。(PS:自2023年3月27日起,我司针对发往欧洲国家的货物将做出强制提供海关编码的要求,发往欧洲的货件,必须提供最少6位数海关编码,不能提供货物之海关编码或者提供低于6位数海关编码我司将对货物做暂缓操作处理,为保障您的货物顺利安全出货,请您出货前提供详细的资料。 10、自2023年4月1日起,凡经我司UPS快递渠道发往欧洲国家,货物申报价值高于150欧的货件,客户出货不能提供IOSS号码,UPS将会向收件人收取清关准备费用(Entry Preparation Fee)。如果收件人未能支付此项费用,UPS将会自动转由寄件人支付相关费用,做DDP(关税预付)出口的货物,此项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具体费用最终以UPS账单为准。为保障您的货物顺利安全出货,请您出货前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如未按要求操作所导致的产生的异常费用,清关异常等后果皆由寄件人承担。 11、不接受PO BOX等邮箱地址。 12、关税账单长期有效,如有关税账单下来,须在一周内支付费用。 13、UPS禁止运输的、带电未申报、冲仿牌以及违禁物品导致货物被查、被扣,被销毁,最低罚款 1000 RMB/票,不退运费!且相关后果责任由发货人承担! 香港交UPS仓后退回的,收取退件费RMB1167/件(如UPS查出仿牌,液体粉末等),请如实申报! 14、部分指定国家走货限制: 1)暂停服务国家:不丹,库克群岛,东帝汶,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汤加,瓦努阿图,瓦利斯和福杜纳,密克罗尼西亚。 2)发往欧洲国家的货物需提供EORI税号,所有收件地址是亚马逊仓库,以及收件地址不是亚马逊仓库,但是货上贴有FBA二维码的货件,需做DDP,否则货物因清关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后果将由发件人承担; 3)所有发往印尼INDONESIA (ID) 的货件,收件人必须要提供入口税号作为清关使用,以公司名义进口的税号是 NPWP - Nomor Pokok Wajib Pajak,以私人名义进口的税号包括印度尼西亚居民身份证NIK - Nomor Induk Kependudukan或印度尼西亚驾驶证/旅居印度尼西亚的外国人护照编号Passport Number或度尼西亚驾驶证。运单及发票均需注明印尼收件公司或个人的税号,如货件未遵循上述寄运要求,货物将可能会清关延误或被退回,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15、所有寄往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的商业包裹,随货需提供收件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Commercial registration,简称CR,请参考右图)。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再逐一审核资料,如货件未遵循上述寄运限制,将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误或被海关退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16、所有寄往巴基斯坦(PAKISTAN)的包裹,随货必须提供发票(invoice)和装箱单(packing list),如果随货缺少这些文件且货物申报价值超过USD5000的,海关将会向收件人征收罚金,海关将不会放行货物直至收件人支付相应罚金。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再逐一审核资料,如货件未遵循上述寄运要求,导致货物产生罚金或被海关退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